各学院: 为做好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补考资格 1、学生有在期中、期末考试中作弊、违纪、旷考或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等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补考。 2、凡未列入2012-2013(一)课程补考安排中的学生,一律不得参加考试。 二、时间安排 1、统一安排的考试:2013年3月9日(周六)。 2、体育补考:2013年3月6日(周三)下午16:00。 3、自行安排的考试:2013年3月4日~8日(开学第一周)。 4、计算机补考:2013年3月6日(周三)下午14:00。 三、监考须知 1、监考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。试卷领取地点:中心校区在敬信楼329室(教1-329);城南校区在南主楼C108室。 2、学生须携带考试证(学生证、身份证)参加补考,未带证件的,监考老师不得准许其进入考场。 3、学校将严肃处理夹带、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。 四、注意事项 1、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考试安排,如有遗误,学生务必于2013年3月6日前到本学院教务科核实。 2、“自行安排”的课程补考,由开课学院教务科妥善安排学生补考。 3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老师到试卷接收地点移交试卷,试卷签收完毕后,监考老师将考场记录交回考务中心(城南校区交南主楼C108室)。 4、开课学院须派专人在指定地点接收本学院开课课程的补考试卷,接收试卷地点:中心校区在敬信楼329室(教1-329);城南校区在南主楼C108室。 5、请阅卷老师抓紧时间阅卷,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报送开课学院,成绩报送安排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