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贺秋利发布时间:2023-06-16浏览次数:37

教务通知[2023]第68号


学院(部门)
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1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14个省级一流专业的内涵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,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,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提高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遴选奠定基础,学校决定启动2023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申报范围

面向全校各学院(部门),鼓励跨学科、跨专业、跨学院(部门)联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。

申报条件

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,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。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参照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,须符合:

1.成果应具有突出的创新性,较强的实践性、可操作性,显著的示范性,推广成效明显。

2.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,具有校级以上并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;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,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,还包括但不限于:课程建设成果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、教材建设、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、高级别媒体平台报道等。

申报名额

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足于培育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,各学院(部门)推荐项目最多一项。分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类别,但同一成果不得跨类别兼报。

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需为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导,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
2.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,不低于2年。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,不含研讨、论证时间。本次申报的培育项目应是目前正在实施

3.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,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,不得重复申报。

五、项目管理

本次拟立重点培育项目5-8项,一般培育项目若干。建设周期为2年。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立项,督促检查项目培育与建设情况。  

六、材料报送

1.《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(纸质材料一式3份,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)。
    2.《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(纸质材料1份,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)。7月7日前,以学院(部门)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(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)。

联系人:邸杰

电话:83105909(5909)

邮箱:jyk@xzit.edu.cn

附件1: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.doc
  附件2: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项目汇总表.xls

 

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6月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