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个人申请、组织考察和支部意见,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定刘燕同志作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。为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更好地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自2023年11月29日起公示,公示期7天,接受党内外群众评议。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当面或书信反映。
联系地址:马克思主义学院书记室(敬业楼407)
根据个人申请、组织考察和支部意见,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定刘燕同志作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。为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更好地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自2023年11月29日起公示,公示期7天,接受党内外群众评议。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当面或书信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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